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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产600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

公司新闻

玉环江林水暖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


2020-06-11

一、建设项目基本情况

1、项目名称:玉环江林水暖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

2、建设单位:玉环江林水暖管业股份有限公司

3、建设性质:扩建

4、建设地点:玉环市干江镇滨港工业城中部

5、建设内容概要:玉环江林水暖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在玉环市芦浦工业区金地伏路2号进行过2次建设,生产规模共为年产7600万条水暖管件。受到市场供需影响,为扩大公司发展规模,玉环江林水暖管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650万元在玉环市干江镇滨港工业城中部建设年产6000吨铜制品生产线技改项目,现有项目保持不变。该项目新增占地面积5129m2进行生产建设,并购置熔化炉配保温炉(连体)、双头水平牵引机、自动切割机、液压剥头拉丝机、冲床等生产设备。

二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

根据项目区域环境敏感区分布,结合项目评价工作等级范围,确定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。

1         项目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一览表、

三、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

1、对空气环境的影响:项目废气主要为熔炼烟尘及红冲废气。各类废气均采取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。经预测分析可知,根据估算模型计算的颗粒物、铜、铅、氧化锌的最大地面浓度均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。预测结果表明,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情况下,项目建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。

2、对水环境的影响: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,满足玉环市干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,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玉环市干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,尾水排放执行《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(试行)》中准Ⅳ类水体标准,项目建设对纳污水环境影响较小。

3、对声环境的影响:项目高噪声源主要来自自动切割机、液压剥头拉丝机、冲床等设备的运行噪声,噪声声功率级在70~90dB(A)之间。根据预测结果分析,项目四周厂界的昼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相关标准,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。

4、固体废物: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、原料筛选杂质、熔炼炉渣、熔炼烟尘收集尘及水处理沉渣。本项目各类固废均分类收集、合理处置,不会产生二次污染。

、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

1、废气治理措施:项目熔炼烟尘经集气罩和集气柜收集后,通过“沉降室+脉冲布袋除尘系统+滤筒除尘”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(1#)排放;红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水喷淋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(2#)排放。项目废气中的烟尘、SO2、NOX、石墨粉尘排放能够满足《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浙环函[2019]315号)相关要求,铅排放能够满足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9078-1996)表4从严执行标准要求,铜、氧化锌排放能够满足根据《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》中相关的生产车间8h加权平均容许浓度(PC-TWA)及《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》(GB/T 3840-91)推算出的相关排放限值要求,项目各类废气均能实现达标排放。

2、废水治理措施: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,满足玉环市干江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,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玉环市干江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,尾水排放执行《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及标准限值表(试行)》中准Ⅳ类水体标准。

3、噪声治理措施:为确保噪声达标,企业拟采取生产车间隔声,高噪声设备减振、消声,加强高噪声设备维护,项目四周厂界噪声能够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3 类标准。

4、固体废物处理措施: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;原料筛选杂质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;熔炼炉渣、熔炼烟尘收集尘及水处理沉渣分类收集后堆放于危废暂存间,并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定期安全处置。项目各类固废能实现资源化、无害化处理。

5、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: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潜在环境风险,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,通过相应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,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,及时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,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,在此基础上,本项目风险可控。

、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

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,项目建设符合玉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,项目建设符合玉环县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及“三线一单”控制要求;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、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。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,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或得到合理处置,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,本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,对区域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可以接受;在落实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,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。

只要企业严格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,认真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“三同时”制度,加强环保管理,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,将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,周围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,本项目的建设可行。

六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
范围:项目建设地周边2.5km范围内的居民、企事业单位等。

主要事项: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;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看法;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或态度。

、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

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、建设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(不含节假日)内,即2020年6月11日~2020年6月25日,与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系。

、公众意见反馈途径

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,以信函、电话或者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、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,提交意见。

九、联系方式

1、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
建设单位:玉环江林水暖管业股份有限公司

单位地址:玉环市芦浦工业区金地伏路2号

联 系人:梁总

联系电话:15168686950

2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
编制单位: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单位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9号1幢A411室

联 系 人:陈工

联系电话:0571-28181293

3、环保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

审批部门: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

通讯地址:玉环市行政服务中心玉环市环保局行政审批科

联系电话:0576-87250599

 

 

公告发布单位:玉环江林水暖管业股份有限公司

日期:2020年6月11日

 

附件:公示内容-玉环江林水暖管件